各二级学院(部)、独立教研室: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教材管理办法》《职业院校教材管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教材管理办法》的通知(教材〔2019〕3号)精神,为规范校本教材的编写、审核和使用,请各二级学院(部)、独立教研室落实文件精神对教材工作的要求,根据人才培养需要及2021年下期教学任务落实情况,申报2021年下期校本教材并按下列要求开展相关工作:
一.申报要求
人才培养方案中所列各门课程均须使用高职高专教材,优先选用国家规划教材,如所授课程(含实训课程)无以上教材且现有教材不能满足教学需求,可以申报校本教材。
二.申报材料
1.新编校本教材请填写《校本教材编写申请书》、《校本教材编写人员政治审查表》,附教材纸质稿;
2.已使用一学期的校本教材原则上不再印刷使用,建议出版。如因特殊原因(如仅1-2个教学班用量少无法出版等)需再次使用的,必须进行修订并填写《校本教材修订申请表》、《校本教材编写人员政治审查表》,附原《校本教材编写申请书》、最近一学期使用的校本教材1本及修订章节纸质稿。
三.申报时间
请申请人于5月25日下午4:30前将上述材料交教务处蔡老师,教务处统一将材料提交教授委员会评审,再报送学校党组织审核。
通过审核的校本教材由教务处按开课情况汇总学生和教师用量进行统一招标、印制、发放,未按时申报及未通过评审的校本教材不得在校内使用。
教务处
2021年5月18日
附件1: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教材管理办法》《职业院校教材管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教材管理办法》的通知(教材〔2019〕3号)
附件2:校本教材编写申请书(2021)
附件3:校本教材修订申请表(2021)
附件4:校本教材编写人员政治审查表(2021)